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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们不同意

发表于2011-06-29

现在不要,将来可以漫漫.

发表于2011-07-11
我问过房产局的领导,他说:你们不用管它,这个通知是无效的.这个消息与业主们共享!
发表于2011-07-11
对的,物业公司是不能随便的.物价上涨不能转嫁给业主.
发表于2011-07-11
?收回
发表于2011-07-18

听说没有业主同意物业费的.看来涨不成啦!

发表于2011-07-24
发表于2012-05-01

要比上海还贵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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