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我们不同意
- 发表于2011-06-24
- 发表于2011-06-24
小区配套的宾馆和餐厅都有租费收入.应该公开收支明细,补贴物业.
- 发表于2011-06-24
没有法律依据.不睬它.
- 发表于2011-06-25
- 发表于2011-06-26
他涨他的价,你可以不交费.大家都违规,他在先.
- 发表于2011-06-27
- 发表于2011-06-27
把物业公司该做的事情做做好,再提的事.否则,没有人睬你.
- 发表于2011-06-27
我不赞成你
- 发表于2011-06-27
简直就是强盗抢钱.无法无天.
- 发表于2011-06-29
这个小区确实不错,物有所值.但是物业费不能,那太不地道了,太不讲信用了.
昆山市城建局说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