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我们不同意

发表于2011-06-24

昆山市城建局说不会

发表于2011-06-24

小区配套的宾馆和餐厅都有租费收入.应该公开收支明细,补贴物业.

发表于2011-06-24

没有法律依据.不睬它.

发表于2011-06-25
发表于2011-06-26
他涨他的价,你可以不交费.大家都违规,他在先.
发表于2011-06-27
发表于2011-06-27

把物业公司该做的事情做做好,再提的事.否则,没有人睬你.

发表于2011-06-27
我不赞成你
发表于2011-06-27

简直就是强盗抢钱.无法无天.

发表于2011-06-29

这个小区确实不错,物有所值.但是物业费不能,那太不地道了,太不讲信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