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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四十年产权与七十年产权的区别

发表于2013-05-24
■40年产权和70年产权的区别?
答:准确的说,不是产权年限,而是国有土地出让年限,依据土地开发时的用途确定的: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四)商业,法政沙龙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到期了后会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国有土地使用权届满续期问题应以《物权法》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释义》(胡康生主编,法律出版社2007年3月第1版)对第一百四十九条关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怎么处理已经做了详细解释,解释说,“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的期限、土地使用权支付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目前,国务院对此还没有作出具体规定。


按照法律规定指的是房下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使用权到期后应该续交土地使用费。但现在国家还没有向个人征缴,所以说现在没什么区别
发表于2013-05-28

是吗,虽然实际上没有区别,但感觉..

发表于2013-06-04

这样说来好像是没有什么区别,所以大家就不要纠结了

发表于2013-07-03

如果真是这样,倒也无所谓的

发表于2013-07-03

这样就不用担心了、、

发表于2013-08-02

关键是现在连国家都说不清

发表于2013-08-08

楼主分析的很透侧,还是70年的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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