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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苏州市商品住宅交付使用管理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4号),你公司开发建设的花桥镇泗泾路218号(40818.62平方米)商品房住宅工程已满足交付使用条件,同意备案。
特此通知。
根据《苏州市商品住宅交付使用管理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4号),你公司开发建设的花桥镇泗泾路218号(40818.62平方米)商品房住宅工程已满足交付使用条件,同意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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