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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合理房价应该是多少?你知道吗?

发表于2009-11-13

记得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坦称,居民住房等一些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解决得不够好,指出:要加强房价和调控,抑制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保持合理的价格水平,那什么是合理的价格水平?

我们先从房价的形成说起,进而给出合理房价的定义,并给出保持合理房价努力的方向。

房价的形成主要有三个依据:第一个依据是需求面出发,以家庭平均年收入比例关系计算,发达家的经验显示:房价约为家庭年收入的36倍,具体倍数则视各地生活水平与负担能力而有所差。这个依据是经常见到的学术观点,对于我们国家基本不适用。理由可能是因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而那是资本主义国家的标准;再说人家是发达国家,我们还是发展中国家。

第二个依据是面出发,主要是由土地、建筑、税费,管成本,加上依场环境而变动的利。这个在投机不流行的市场中是房屋定价的依据,大多数的三、四线城市也是这么定价的。

第三个依据是从购房者的承受能力定价,具体做法是在开盘前进行摸底测试,保证开盘销售合理量(这个量可能是100%,也可能是50%,具体情况看开发商的意图)的定价,这是大多数一二线城市的定价方式,但也有例外(如深圳曾经出现过“人有多大胆,房有多高价”的喊价)。这看起来很合理,因为确实是有人愿意买或者有人愿意卖的格水,而且是买卖双方达成的,但这是合理的价格水平吗?

给我们的感觉不是,那合理的价格水平是什么?所谓的合理格水平应该是以健全市场机制下,信息充分且下,多供需方都意接受的格水

   所以政府要想保持合理的价格水平,应该从二个方向着手,第一就是按市场规矩办,那就应该健全市场机制,打破目前的土地垄断,实行真正的市场调节,同时进行房地产相关信息的公开;第二就是按发达国家的规矩办,政府在目前市场不健全的情况下,要勇于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确保人们能够安居乐业,让大多数人买得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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