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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科普帖】与你有重大关系的契税

发表于2015-12-09
标签:房屋买卖 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 房屋权属 套内建筑面积 
契税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台商企业,应当依法缴纳契税。上述取得土地、房屋权属包括下列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以下列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收契税: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偿债务,以获奖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契税实行3%-5%的幅度比例税率。
在计算应纳税款时,购买者应将套内建筑面积的单价折合成按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销售的单价,相应确定住宅性质,然后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购房契税。并明确换算公式为:单位建筑面积售价=按套内建筑面积销售价格÷(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
发表于2015-12-09

你造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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