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别再被物业蒙骗,装修押金不用交了!
- 发表于2015-12-30
造了吗?
- 发表于2015-12-30
感谢感谢
- 发表于2015-12-30
楼上说的是对的:
《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苏价规字[2014]4号)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收取物业服务的保证金、押金应当符合规定,严禁以保证金、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装修押金或保证金。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物业使用人的装修活动提供基本服务以外的额外服务需要收费的,可根据实际成本向市、县级市价格主管部门、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经核准收费标准后执行。
- 发表于2015-12-30
还有这种事情啊!
裕花园邻居们,别再被物业蒙骗,装修押金不用交了!自去年7月1日起,《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实施,装修押金被明令禁止。这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