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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修车费30余万元车主嫌贵拒付,居然是发生在昆山的!

发表于2014-07-01

豪车买起来贵,用起来贵,要是坏了修车更是一笔大费用。这里,有这样一位车主,自己开车跟大货车撞了后,把车送到4S店维修,却不愿支付高额的维修费。更令人想不通的是,这笔车损都不用车主自掏腰包,因为保险公司早已经赔付到账了。一怒之下的4S店将车主告上了法庭。

2013年7月,吴女士和老公驾驶自家奔驰爱车在某高速路上飞速前进,突然因操作不当,奔驰猛烈地撞在了前面一辆重型半挂车上。这次与重型挂车的“亲密接触”,让奔驰受损严重。事后,吴女士将车运至4S店,并在准施工单和拆解、维修书上都签了字,同意修理完毕后提车付款。经交警部门认定,吴女士的老公殷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万幸的是,奔驰车投保了车损险,2013年10月保险公司确定车损为319900元,并及时将该款打给了吴女士。获得赔偿后,吴女士到4S店提车,没想到一看到维修单,她就一阵大发雷霆。原来,她要求4S店修理价格在20万左右,现在修理价格远远超过自己的要求,严重影响了该车以后的转手;且维修时间近四个月,造成自己长时间没车开,因此不同意将全部车损赔款给4S店。经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后,4S店将吴女士诉至法院,请求其支付修理费。

法官审理认为,吴女士与4S店签订了维修合同,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关于维修费,应当以保险公司的定损价为准,现保险公司的定损价为319900元,吴女士主张修理费过高没有依据。且该款现已全部支付给吴女士,因此吴女士应当根据维修合同的约定,将维修费用支付给4S店。

最终,昆山法院周市法庭支持了4S 店的诉讼请求,判决吴女士支付4S店修理费319900元。


发表于2014-07-01

保险公司都赔款了,不知道车主还纠结个啥!

发表于2014-07-03
芊芊细听,您好!您所发的帖子“修车费30余万元车主嫌贵拒付,居然是发生在昆山的!”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4-07-03

果然是豪车。。。

发表于2014-07-04

该付的还是要付的,有钱人有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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