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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江苏“生”被林志玲广告困扰 给市长写信“别让林志玲广告伤害我

发表于2014-01-16

声音:亲爱的市长请帮我,林志玲广告伤害我!不要再伤害我的身心健康了!

这是一名自称“生”的网友写给江苏泰州市市长的信。这位网友以生的口吻在给市长信箱留言时说,每天上下学看到一幅影星林志玲做的广告,广告画面不妥,所以向市长求助。没想到的是,市长邮箱很快就发来了回复,并表示经工商部门现场查看,认为该广告没有明显违反广告法得规定,没有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现象。






>>纵横点评

现场勘查,认真回复,泰州市政府用行动践行了服务型政府的理念,这里一定是要有掌声的。然而,工商部门依法条查看,以成人眼光评判,得出了广告没有不妥之处的结论,但这个不光有成人,面对孩子,我们在广告审查时是不是应该更严苛些?


这则“林志玲广告伤害我”成了讨论的焦点,大家对此有何看法呢


发表于201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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