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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验房应注意事项......................

发表于2012-03-05
验房应注意事项......................

一、2. 接到入住通知书后,首先应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若逾期交房,则应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开发商的答复决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约定的时间前往收房。

二、确定房屋是否达到交付条件提示您要看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1. 《竣工验收备案表》——最重要

2. 《住宅质量保证书》带走

3. 《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管线分布竣工图带走

4. 《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

5.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6. 实测面积登记表

三、房屋检验

收房过程中必须要掌握一个原则:先验后收。即购房者一定要先验收房屋(包括验收交房必须的文件),确认无误后再签署收房文件。

如果开发商拒绝先验房后办理其他交付手续,则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签收关于出卖人拒绝交验房屋的责任确认函后中止办理手续。

特别提示:

1. 验房后要坚持的原则:只要发现问题,不管大小,都要在相关文件或表格中记录下来,而不管开发商陪同的收房人员如何花言巧语;如果楼盘根本就没准备验收登记表,则应自备纸笔,一一记录。

2. 物业公司的行为代表不了开发商(除非有明确书面授权),因此不要就房屋质量的问题与物业公司签署文件。

3、验收房屋发现问题时,一定要开发商盖章确认,约定处理方案。

4、如果开发商拒绝盖章确认房屋存在的问题,一定要取得证据,证明不是买房人不按时收房,而是开发商拟交付房屋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法定条件。

特别提示:依据法律的规定和大部分购房合同的约定,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等费用均不能作为开发商交付房屋的前提。

未取得三书一证一表的楼房,买家可以不收楼。

发表于2012-03-12
很好的知识,谢谢楼主,
  楼主,你们验房的收费是多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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