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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请认清这张脸,不要再有朋友当受骗,东方假日城邹玲英

发表于2015-06-26

我于2012年六月期间经房东和二手租客同意转租下陆家镇友谊路418号店铺,当时再三确定此店以后可以转租他人的情况下,签下合同,付了10万元转让费,租下该店铺,并且花了6万多元装修终于开始营业了br 今年3月份因为家有小宝宝实在无精力经营生意,就和房东商量想把店铺转租出去,谁知房东翻脸无情的说;店铺她不同意转租,理由是合同上面写着可以转租,但是必须经过她的同意,她现在不同意了(这就意味着我的10万元转让费和6万元的装修款全都打水漂了,)我忐忑不安的找出租凭合同,上面写着:合同期可以转让,但是须告诉房东,并经过房东同意,这简直就是晴天霹雳啊!想想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就一直纠结后(并经过房东同意)这句话,还一直强调什么意思,房东给出的解释说:她的房子我总不能不告诉她就转给别人吧,终归要和她说的,她肯定会同意的。所以才相信她的谎言签下此店铺,没想到当时的天真为今天埋下伏笔,想想当时起草合同的人就是房东的姐夫,这就是一场阴谋啊!可怜我为了创业筹借的10几万元至今未还,还被人给算计了,真是欲哭无泪啊,没想到更可恨的是后面,我试着努力友好沟通,希望转出店铺的钱给房东一部分,只要我当时的10万元(根据市场行情此地段的转让费在15万左右)装修费就算我自认倒霉,没想到房东带人过来,在我们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把原始合同偷走了,没有办法只有求助110民警来协调了,可是警察说这属于民事经济纠纷,我们走法律程序,他们不受理,找律师咨询,律师说连原始合同都没有证据不足,我们很难打官司,心中的悲痛无人能体会,想想开店欠的债未还,还有一岁多的宝宝无人看护,每月的奶粉,还有房贷,压力无处不在,支撑我活下去的是我那可爱的宝宝,她那么小,本来家庭经济不好,如果没有妈妈了,她有什么快乐可言,想到这里就心碎!br 希望好心人能帮帮我吧,另外附上黑心房东资料昆山市陆家镇人邹玲英证件号320523196505152928还有当时签订的合同(万幸的是当时用手机拍了一份存底)另外还有房东带人去店里照片,很清晰的显示其中一个人拿着合同,只是我们当时没有防备心,让他偷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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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手里没东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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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有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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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这个事情,她竟然两次找黑社会来恐吓我们,不得已我们发帖子,后续若我及家人遭遇什么,与之脱离不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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