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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012年元旦起,由地方政府全面征收1.2%房产税!(转载)

发表于2011-10-13
   
2012年1月1日起,按照第二套或首套120平米以上面积征收房产税,税率1.2%,在全国范围内,由地方政府按市场评估价征收。
   首套不超过120平米的已明确不征收,超过部分同样按1.2%征收!
   消息是不是确切?
发表于2011-10-13
不会这么草率的推出房产税吧!功课还没有做呢!
发表于2011-10-13

是地方ZF快破产了吗?

发表于2011-10-13
引用:mazhj在2011-10-13 13:31:17写道:原帖
不会这么草率的推出房产税吧!功课还没有做呢!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也是转过来的,不过觉得可信度似乎不大。
发表于2011-10-13
引用:糖糖和菠萝蜜在2011-10-13 14:17:52写道:原帖
是地方ZF快破产了吗?
 
 也说不准,难道是地方搞创收?
发表于2011-10-13

可信度不大,根本就没有听说。

发表于2011-10-13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发表于2011-10-13
引用:燕子0928在2011-10-13 17:21:23写道:原帖
可信度不大,根本就没有听说。
 
 正常情况下绝无可能!
发表于2011-10-14
引用:糖糖和菠萝蜜在2011-10-13 19:12:46写道:原帖
引用:燕子0928在2011-10-13 17:21:23写道:原帖
可信度不大,根本就没有听说。
 正常情况下绝无可能!
静观其变。
发表于2011-11-11
引用:糖糖和菠萝蜜在2011-10-13 19:12:46写道:原帖
引用:燕子0928在2011-10-13 17:21:23写道:原帖
可信度不大,根本就没有听说。
 正常情况下绝无可能!
 
 是的,真收了也没办法,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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