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2012年元旦起,由地方政府全面征收1.2%房产税!(转载)
- 发表于2011-10-13
- 发表于2011-10-13
不会这么草率的推出房产税吧!功课还没有做呢!
- 发表于2011-10-13
是地方ZF快破产了吗?
- 发表于2011-10-13
引用:mazhj在2011-10-13 13:31:17写道:原帖
不会这么草率的推出房产税吧!功课还没有做呢!
- 发表于2011-10-13
引用:糖糖和菠萝蜜在2011-10-13 14:17:52写道:原帖
是地方ZF快破产了吗?
- 发表于2011-10-13
可信度不大,根本就没有听说。
- 发表于2011-10-13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 发表于2011-10-14
引用:糖糖和菠萝蜜在2011-10-13 19:12:46写道:原帖
静观其变。 引用:燕子0928在2011-10-13 17:21:23写道:原帖
可信度不大,根本就没有听说。
正常情况下绝无可能!
可信度不大,根本就没有听说。
正常情况下绝无可能!
2012年1月1日起,按照第二套或首套120平米以上面积征收房产税,税率1.2%,在全国范围内,由地方政府按市场评估价征收。
首套不超过120平米的已明确不征收,超过部分同样按1.2%征收!
消息是不是确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