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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你对公积金缴纳的认识或许存在的几个误区?

发表于2016-12-01
标签:违约金 借款人 公积金 公积金缴纳 公积金贷款 

我们都知道公积金贷款首付低、利率低,但对公积金缴纳的认识也存在误区。

误区一:缴存了公积金,就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只要缴存了公积金,就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相信有这种想法的人不在少数,如果事情真有这么简单就好了。
按照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必须满足这几个基本要求:
1、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六个月及以上;
2、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3、名下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
4、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误区二:提前还公积金贷款有违约金

使用商业贷款买房的借款人,若想提前还款,需要按照银行规定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因此很多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借款人认为,提前还公积金贷款也会产生违约金,但事实上提前还公积金贷款无需支付违约金。
误区三:只要结清公积金贷款就完事

很多借款人认为:只要我按时还完公积金贷款,就完事了!但事实并非如此。借款人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贷款结清证明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解除抵押手续,只有这一步,才真正走到终点。

发表于2016-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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