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开发商销售楼房时对车位捆绑销售,或租或买。车位到底算不算买房必须附属配备呢?开发商强制性的“配套”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车位售价高,租费也不低,我觉得这就是绑架消费。你们有没有遇上这种情况?
这种行为一定要抵制,不然还以为业主好欺负呢,公摊面积上停车就不该收费,业主又不是没有付公摊面积的钱
一些开发商销售楼房时对车位捆绑销售,或租或买。车位到底算不算买房必须附属配备呢?开发商强制性的“配套”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车位售价高,租费也不低,我觉得这就是绑架消费。你们有没有遇上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