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昆山市社会保险补贴实施细则》正式出台就业困难高校毕业享受补贴2000元!

发表于2016-03-30

近日,《昆山市社会保险补贴实施细则》正式出台。此次出台的《细则》是在以往昆山困难人员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基础上的完善与调整,目的在于进一步促进我市重点群体充分就业、实现稳定就业。


《细则》在内容上首次明确凡劳务派遣企业当年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保洁、保安、保绿、家政等服务性行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全额社会保险补贴,但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首次将失业的优抚家庭成员和军队退役人员纳入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补贴范围。同时提出各类企业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经认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的,除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外,再给予企业,每人一次性就业补贴2000元


   此外,《细则》优化了审批流程,除企业有人员变动情况外,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只需进行初次申请,无需重复申报。各类社保补贴将按照“先缴后补、次月拨付”的原则发放,但欠缴、补缴或中断社会保险费期间,则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发表于2016-03-31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