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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物业费标准

发表于2014-11-05
标签:物业费 普通住宅 共用设施设备 物业费标准 业主委员会 

物业公共服务分为综合服务、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等5项服务内容。

根据服务标准不同将每项服务分为5个等级,等级越高服务越周到细致,收费标准也就相应越高。

按照小区收费面积的大小将每项服务分为8个收费档次,同等级的服务项目,小区面积越大,平均单位收费标准越低。

物业公共服务费等于各项服务收费之和。

市物价局、市住建局昨天(11月4日)公布新制定的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分类分项分级标准及政府指导价标准,《标准》从12月1起开始施行,市民可登录市物价局网站查询。

此次出台的“菜单式”收费标准,通过细化服务内容、量化服务标准、规范化服务收费,使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对应起来,为物业服务双方提供统一规范的衡量尺度。

在前期物业招投标或业主大会成立后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可以结合小区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服务项目、服务等级进行组合,最终确定本小区的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业主选择物业服务如同“点菜”,丰俭由人任意搭配。

例如,某住宅小区计费面积120000平方米,综合服务选择五级标准,单项收费0.45元/平方米/月;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选择三级标准,单项收费0.33元/平方米/月;公共秩序维护选择四级标准,单项收费0.68元/平方米/月;保洁服务选择四级标准,单项收费0.52元/平方米/月;绿化养护服务选择五级标准,单项收费0.06元/平方米/月;该小区物业公共服务收费的政府指导价标准为上述5项收费之和,即2.04元/平方米/月。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与物业服务企业合同约定。《标准》主要适用于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管理,是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等方式确定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的依据,招投标价格不得擅自超出规定的政府指导价标准。同时“菜单式”收费标准也可为业主大会成立后服务双方协商定价提供参考。

对于现有的住宅小区,在《标准》实施之前已经依法通过协议、合同等形式约定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继续按原约定执行;需要调整收费标准的,经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或者“双过半”的业主同意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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