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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今年我市招生政策有新调整,准备买学区房的请留意啦

发表于2014-05-23

记者从市教育局公布的《昆山市2014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获悉,与去年相比,今年我市招生政策调整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取消义务教育阶段捐资助学费,调整外来工子女入学政策,调整学区房认定办法。


根据苏州市要求,从今年起,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取消与择校有关的捐资助学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到民办学校(含外来工子弟学校)报名,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到所在区镇指定公办学校报名:父母双方在昆山居住均满2年或一方居住满4年;父母双方在昆山工作均满1年或一方工作满2年;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认定原则上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专指具有房产证或房卡的住所)为准,在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情况下,人均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住房不能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在本招生工作意见公布之前已取得产权证的仍按原政策执行)。同时,《意见》还明确指出,从2014年9月1日起,对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学生入学时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将予以登记,今后每5年可以认定一名学区生(同一家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除外)。 


发表于2014-05-23

买了小面积的,这回是大大的不合算了

发表于2014-05-23

貌似对我有好处了

发表于2014-05-23

对外来子女是好事

发表于2014-05-23
引用:陌小鱼在2014-05-23 09:59:36写道:
2楼

买了小面积的,这回是大大的不合算了

 赶紧换

发表于2014-05-23

人性化的嘛

发表于2014-05-23

划分出来了吗?

发表于2014-05-23

鼓掌~~~~小昆山还是给力的!

发表于2014-05-29

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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