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要看裂缝看过来

发表于2014-12-03
辛辛苦苦赚来的血汗钱,买来这种多处裂缝的烂房子,绿地良心何在!!
发表于2014-12-03

我们支持版主说法!写得好,给力~

发表于2014-12-03

期待职能部门妥善解决,给老百姓们一个交代!

发表于2014-12-04

500强企业的品质就如此,交房500套,已经发现的100多套,

强烈支持各大谋体爆光

发表于2014-12-04

500强你怎么好意思自称的?路口还都打着500强的广告

退房,退房

到哪里买房也没看到有这样的质量问题

当初就是看中说绿地的质量好才买的,要不然谁买这里啊?物业差,质量差,真是上当了

发表于2014-12-04

顶贴 曝光

发表于2014-12-05

顶啊!楼间距好像严重不符合国家规定。

按建设部制定楼间距国家标准,住宅室内空间的高度应不低于2.40米,各楼栋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楼房高度乘以0.70这一系数值,如果小于系数值,就会影响室内的采光、通风,造成居民之间的生活互相干扰等问题。 简单归纳为两条:1.冬至(冬至那天太阳高度角最低)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房子最底层窗户)为标准;2.楼高: 楼间距=1:1.2 可见,采光权虽没有专门的单项法规,但并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有强制性的国家标准。如果您认为楼间距不符合国家规定,可以根据强制性的国家标准提出相关要求。 民法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发表于2014-12-05
第四期你哪几栋,2015年7月交房的是第几期
发表于2014-12-05

怎么会这样,找媒体来拍照啊


发表于2014-12-08

希望不会变大,老百姓买房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