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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好消息,新免税标准适用9月发的8月工资。~\(≧▽≦)/~

发表于2011-09-08

新免税标准适用9月发的8月工资,8月所发工资与九月工资同时发放,按照新免税标准计算个人所得税。新免税标准新免税标准

国税总局:9月所发工资必须使用新免税标准

       针对有关媒体报道的“8月工资个税征收出现两种解释”等内容,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再次就工资、薪金所得适用新旧税法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问:按照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自2011年9月1日起适用新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在实际操作中如何适用?

答: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通过后,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46号,以下简称“46号公告”),并在税务总局网站发布了46号公告及政策解读稿。

按照税法及公告的规定,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新税法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由扣缴单位申报入库,均应适用旧税法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发表于2011-09-08

新免税标准是萌物啊萌物!~

你的公司有没有到九月才发你的八月工资呢?

发表于2011-09-08
我们公司还是按照旧的计税法发的工资,真TMD郁闷
发表于2011-09-08
引用:楚妟 在2011-9-8 11:23:13写道:原帖
新免税标准是萌物啊萌物!~
你的公司有没有到九月才发你的八月工资呢?
 
 八月的就发掉了……
发表于2011-09-08
引用:一直很安静0906 在2011-9-8 12:38:44写道:原帖
 八月的就发掉了……
 
 呵呵,杯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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