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金卫广场的业主联合起来
- 发表于2013-08-18
- 发表于2013-12-27
-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在2013-08-18 20:02:23写道:
- 34楼
这种大型商铺或者写字楼,不是统一经营的话,只能死路一条。
楼上的闭着眼睛说笑话。像金卫广场排除业主参与管理的统一经营,只不过是廉价揽租,强行霸占,中饱渔利而已,是明显侵犯业主权益的违法行为。业主自己的商铺,为什么自己无权经营,也不能出租或转让,难道产权证不过是废纸一张吗?社会上类似的商铺多得很,义乌的小商品市场、海宁的皮革市场、上海的服装市场、电脑广场等等,不都业主自主经营的吗?办得红红火火,收益达百分之几百。哪像金卫广场这样,统一经营了近十年,在房地产市场如此火爆的时期,连物价涨幅加银行存款利息都不到。原因很简单,业主被残酷剥削、掠夺了,而剥削者就是强行统一经营的管理公司。
- 发表于2014-01-07
如果收回来,交给你管理,你每年给我们回报多少?
- 发表于2014-04-01
底楼的 1510 门面 金卫出售~~13764100192
- 发表于2014-05-17
一层F11001 63.39平方 出售13916128525
- 发表于2014-07-18
我是f11001业主大家加个微信可以多了解情况,13916128525
这种大型商铺或者写字楼,不是统一经营的话,只能死路一条。